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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09-04-22
  • 工商時報
  • 【張國仁/台北報導】

     報稅季節到了!97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自98年5月1日起至98年6月1日止(5月31日適逢星期日,順延),今年綜合所得稅方面有多項減稅法案,在今年度就可以適用,民眾可以減輕一些租稅負擔,本系列報導讓你快速瞭解今年報稅的權益。

     綜所稅課稅級距金額上次調整年度為86年度,而97年度據行政院主計處發布95年11月至96年10月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為105.24,與86年度調整所適用的物價指數95.65相較上漲10.03%,因此各課稅級距金額都較96年度提高。

     依97年12月26日總統令公布修正所得稅法第17條,97年度綜合所得稅仍維持5個稅率級距,每級稅率也維持不變,但每級稅率適用所得淨額調整提高。其中標準扣除額、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殘障特別扣除額(更名為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)的金額修正如下:

     一、扣除額:

     1.標準扣除額:單身者扣除73,000元,有配偶者扣除146,000元。2.薪資特別扣除額:每人最高限額100,000元。3.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:納稅義務人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每名子女最多扣25,000元。4.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:每人最高限額100,000元。5.繳交國民年金費用可併入列舉扣除的保險費項目申報,但仍計入每人24,000元的限額內。

     二、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:

     1.全年綜合所得淨額在410,000元以下課徵6%。2.超過410,000元至1,090,000元者,課徵24,600元,加超過410,000元以上部分的13%。3.超過1,090,000元至2,180,000元者,課徵113,000元,加超過1,090,000元以上部分的21%。4.超過2,180,000元至4,090,000元者,課徵341,900元,加超過2,180,000元以上部分之30%。5.超過4,090,000元者,課徵 914,900元,加超過4,090,000元以上部分之40%。

     97年度綜所稅扣除額和96年度比較,除部分扣除額金額提高外,有兩項目與96年度不同:第1是97年度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改以人計算,納稅義務人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,96年度每戶最多扣除25,000元,97年度改每名子女最多扣除25,000元。第2是繳交國民年金的費用可以併入列舉扣除的保險費項目申報,但仍計入每人24,000元的限額內。

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http://tax.nat.gov.tw/

不會使用網路申報,也可於綜所稅申報期間,攜帶扣繳憑單及指定退稅之銀行存摺親赴國稅局,現場會有專人為您完成申報!扣繳憑單不足也可至國稅局申請整份明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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